台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做好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,经台领导批准,建立“合同期满考核”机制,为合同到期后的续聘或终止聘用等决策提供参考。在相关人员劳动合同期满之前45天需填写《紫金山天文台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审核表》,按照用人主体为科研团组或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区分,进行合同期满考核。办法如下:
一、科研团组
对于在科研团组工作的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,由所在团组进行期满考核。首先由被考核人总结工作情况,填写个人意见;团组负责人牵头成立考核小组,对考核人材料进行审议,给出评价意见和续聘建议;报分管台领导同意后交人事教育处备案;最后由人事分管台领导审批。
二、台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
对于在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工作的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,由人事教育处组织期满考核。首先由被考核人总结工作情况,填写个人意见;成立考核委员会,以答辩会议形式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,给出评价意见和续聘建议;报分管台领导同意后交人事教育处备案;最后由人事分管台领导审批。
附件:1、《紫金山天文台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审核表-科研单元》
2、《紫金山天文台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审核表-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》
特此通知
人事教育处
2017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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